为切实加强网络生态治理,规范招聘市场秩序,防范虚假招聘信息误导求职者,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网络平台招聘类信息发布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60号)(以下简称《通知》)。
随着网络招聘在促进就业、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重要性日益提升,相关风险和问题也日趋复杂。《通知》的出台,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落实网络招聘监管职责、保护求职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一、《通知》出台背景
网络招聘促进就业,但乱象仍需治理
近年来,网络招聘市场发展迅速,在带动就业、提升人岗匹配效率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
⚪部分平台和机构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擅自开展网络招聘服务;
⚪招聘账号资质审核流于形式,实名制落实不到位;
⚪招聘信息内容虚假、夸大宣传、涉嫌歧视;
⚪借招聘之名从事“招转培”“培训贷”非法引流,甚至引发传销、电诈等违法行为。
这些问题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损害了广大求职者的权益。对此,《通知》通过细化制度、压实责任、强化联动,力求构建更加规范、安全、透明的网络招聘环境。
二、核心要求
加强网络招聘服务许可监管
《通知》明确: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相关网络平台开展网络招聘服务,依法应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主要包括三类情形: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文字、图片、视频、直播等方式,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发布招聘信息的,应依法取得许可证。
⚪网络平台为用人单位提供招聘信息发布等网络招聘服务的,应依法取得许可证。
⚪各地要组织辖区内网络平台开展招聘信息发布排查;对违法违规发布招聘信息的,要采取相应行政监管措施,责成平台及时:
·警示提醒
·撤销删除
·限制功能
·暂停或终止服务并及时报告处置情况。
2.强化账号注册管理
《通知》要求网络平台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对申请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实施账号登录实名制校验,并进一步完善用户协议,明确账号信息注册、使用、管理相关权利义务。
对单位用户,账号注册与使用需满足:
⚪与单位名称、标识相一致;
⚪与单位性质、经营范围、所属行业类型等相符合。
同时,《通知》强调:
⚪用户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平台不得提供相关服务;
⚪冒用组织机构、他人身份信息虚假注册的,平台不得提供相关服务。
3.分类核验认证账号资质
《通知》提出对“招聘服务类账号”实施分类管理,区分:
⚪经营性招聘服务
⚪公共招聘服务
⚪用人单位自主招聘
平台需按照材料清单进行资质核验认证,登记建档,并做到:
⚪每六个月至少核验一次;
⚪按照“复审存量、严管新增”原则加强复审核验;
⚪对未经认证账号通知限期完成资质认证;
⚪未通过资质认证的账号,禁止发布招聘信息;
⚪用人单位自主招聘账号仅能发布本单位(含所属分支机构)招聘信息。
4.明示账号资质信息
《通知》要求平台在资质认证基础上:
⚪设置“招聘服务类”标签;
⚪在账号主页明示资质和认证信息。
其中,经营性招聘服务类账号需在主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
⚪营业执照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信息或链接标识
并明示: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监督机关名称与监督电话等
信息变更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平台还需建立异常账号管控制度:未展示或展示不全、提醒后仍不更新的,应暂停服务,并在账号页面标注警示信息。
5.规范招聘信息格式标准
《通知》明确平台应制定招聘信息格式标准。招聘信息应包含以下要素: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
⚪基本劳动报酬等
⚪并应标注有效期限或及时更新。
同时强调:
⚪招聘服务类账号发布招聘信息必须合法、真实;
⚪转发招聘信息需严格标注信息来源;
⚪平台要加强发布信息审查巡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处置整改;涉嫌违法违规的,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严禁以招聘信息为名非法引流
《通知》强调要强化对招聘服务类账号网络行为规范,严禁通过以下方式引流:
⚪发布虚假招聘信息
⚪假冒专家权威
⚪夸大宣传
并严禁以此欺骗、误导求职者签订“招转培”“培训贷”协议,或参与:
⚪传销
⚪网络赌博
⚪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
同时提出要加强算法和支付监管:
⚪不得为虚假招聘信息引流推优;
⚪不得与违法违规或与招聘培训无关的金融产品建立链接。
7.严肃处置违法违规账号
《通知》要求平台建立健全风险识别模型,加强招聘信息发布动态监测,并对相关风险账号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进行实名核验。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弹窗提示、违规警告
⚪限流、屏蔽删除
⚪断开发布链接、注销账号
⚪暂停或终止服务
⚪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此外,还要求:
⚪按公安、电信主管部门要求,对涉案、涉诈电话卡关联账号核验并处置;
⚪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处置机制,对投诉举报集中的账号及时人工审核、平台干预;
⚪建立异常名录制度,禁止通过更换/重新申请账号、账号迁移等方式重新发布招聘信息。
三、部门协同与贯彻实施
监管合力与宣传解读并重
《通知》提出,各级部门协同发力:
⚪人社部门:规范网络招聘行为管理,依法依规处理涉嫌违法违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非法职业中介;加快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录库,便利网络查询比对核验许可信息。
⚪网信部门:督促指导平台,强化招聘服务类账号管理及处置。
⚪电信主管部门:加强号码保护服务应用平台监管,降低求职者手机号泄露风险,监测识别并动态封堵涉诈异常信息活动。
⚪公安机关:加强互联网安全监管,对违法犯罪行为立案侦查。
⚪金融监管部门:督促金融机构与地方金融组织加强贷款审核与风控机制建设,规范与网络平台助贷业务合作,遏制培训贷风险。
同时强调落实路径:
⚪加强工作指导与针对性培训;
⚪强化协同监管与信息互联互通;
⚪开展宣传引导,提升政策知晓度与正确理解运用。
四、结语
《通知》的出台,是网络招聘治理的重要转折点。从资格许可到账号管理,从信息标准到行为规范,措施系统具体、要求明确。对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网络平台、用人单位等主体而言,不仅是一次合规要求的提升,更是对责任边界的再明确。
行业各方应严格落实政策规定,履行主体责任,积极配合监管,共同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网络招聘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求职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服务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