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全国范围内将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部分职业资格考试将降低工作年限要求;山东潍坊人力资源数字产业园平台上线

1、多部门联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

人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将于8-10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

重点援助对象为:

(一)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主要措施为:1、健全援助工作台账 2、收集援助岗位信息 3、制定分类援助计划 4、组织系列送岗活动 5、加快援助政策落实 6、强化基本生活保障

(新闻来源: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政策适当降低部分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在不降低职业资格水平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13项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推动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调整方案将于2022年起实施,考生按新的条件报名参加今年的考试。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后,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继续按照有关规定与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对应,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新闻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3、山东潍坊人力资源数字产业园平台上线

7月29日,潍坊经济开发区举行了人力资源数字产业园平台上线运行仪式。据介绍,该平台是一款公益性蓝领交付平台,国内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均可免费注册使用,双方可在线精准匹配用工需求和人才储备,快速实现人力资源最优配比。

平台可对企业的高技能人才、普工类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人才等需求类型,季节工、小时工等工作性质以及需求紧急程度等情况进行大数据处理,并输出用工情况分析报告。

(新闻来源:潍坊传媒官方)

行业动态|长三角劳务地区派遣合规用工指引;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加强家政劳务品牌建设

1、四省市联合发布《长三角地区劳务派遣合规用工指引》

7月26日,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为引导用工单位依法依规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劳务派遣经营活动,推进劳务派遣市场有序健康发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劳务派遣合规用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劳动纠纷处理三个方面阐明了二十二个规范要点,引导长三角地区统一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旨在帮助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明确在劳务派遣用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应当重点关注的法律问题。

《指引》中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岗位的使用范围以及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并以明确的定义区分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在劳务派遣单位的选择、劳务派遣协议的签订、被派遣劳动者应当履行的义务等方面也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指引》重点针对易产生劳动纠纷的方面,例如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和终止、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应当提供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损害补偿等细则均提供了详细解读。

(新闻来源:人民网)

2、人社部、民政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的意见

近日,人社部、民政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 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要求建立零工求职招聘信息服务制度, 旨在更好地促进零工人员实现就业。

意见从强化零工市场信息服务,强化就业创业培训服务,完善零工市场信息化建设、秩序维护等十大方面进行规划和部署。

意见提出,强化零工市场信息服务,广泛收集零工需求信息,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强化零工快速对接服务,建立零工“即时快招”服务模式,优化零工快速对接流程手续,组织流动招工大篷车、定向招聘等活动,促进供需匹配对接。

强化就业创业培训服务,引导零工人员参加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困难零工帮扶服务,建立零工人员分级服务机制,对待工时长、低收入家庭、残疾等大龄和困难零工人员加强就业帮扶。

完善零工市场秩序维护,公开零工市场服务制度、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方式,严厉打击黑中介、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服务场地设施支撑,合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场地资源,设立零工对接服务专区,有条件的地方可就近设立零工服务场所。

完善信息化应用支撑,动态收集更新零工人员和用工主体信息,提供“一网通办”服务。扩大零工服务多元化供给,鼓励多方参与零工市场建设和运营管理。开展零工市场动态监测,建立零工市场动态管理名录。

(新闻来源:新华社)

3、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劳务品牌建设的通知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全国妇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劳务品牌建设的通知 》旨在培育一批有特色、有规模、有影响力的家政劳务品牌。

《通知》指出要对已形成相对成熟运营体系的、未形成固定品牌名称、以及分布较为零散的拟开发家政劳务品牌进行分类培育,帮助各类劳务品牌进一步聚焦地域和行业特征,规范管理服务,扩大市场影响力。

各地将搭建“政府部门+家政劳务品牌+家政劳务输出基地”模式,为家政劳务品牌搭建对接渠道,开展家政服务劳务输出,建立行业内、区域内合作联盟。

《通知》鼓励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开展家政劳务品牌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完善家政劳务品牌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

(新闻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